1、 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
評茶員
1.2職業編碼
6-02-06-11
1.3職業定義
運用感官評定茶葉色、香、味、形的品質及等級的人員。
1.4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初級工、中級/中級工、高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4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常溫。
1.6職業能力特征
視覺、嗅覺、味覺、觸覺等感覺器官功能良好,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職業技能鑒定要求
1.8.1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②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 以上。
①相關職業: 茶葉加工工、茶藝師,下同。
②本專業:茶學、茶樹栽培與茶葉加工,下同。
③相關專業:機械制茶、茶藝與茶葉營銷、茶藝與貿易等與茶相關的專業,下同。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1.8.2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閉卷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采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成績、 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8.3監考人員、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個考場不少于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10, 且考評人員為3人(含)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含)以上單數。
1.8.4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不少于120 min,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不少于150 min;技能考核時間: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不少于60 min,三級/高級工不少于90 min,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不少于120 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60 min。
1.8.5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考核場地須符合《茶葉感官審評室基本條件》(GB/T 18797)的相關要求,具備必需的審評場地、設施和器具,并需符合《茶葉感官審評方法》(GB/T 23776)的要求。
具體審評場地、設施和器具如下:審評室面積不小于10㎡;(;采光以自然光為主,宜坐南朝北,北向開窗(以人造光源采光的除外);室內色調應選擇中性色,以白色、淺灰色及灰色為主;干評臺為黑色亞光,濕評臺為白色亞光;具備柱形審評杯
(150 mL或250mL)和蓋碗(110 mL)及與之相匹配的審評碗、分樣盤、評茶盤、葉底盤、稱量用具、計時器等用具。